关于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告知函
尊敬的公司客户:
根据我司业务发展需要,自2013年4月9日起办公地址迁至福田区金中环商务大厦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公司原办公地址为: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2017号东方明珠科技大厦五楼,现变更为: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金中环商务大厦主楼3901;
2、公司原业务部门店地址保持不变,现保留部门为“潮汕商会业务分部”,地址为: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2017号东方明珠科技大厦一楼南面。
3、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保持不变,若有任何疑问请致电:
0755-82802221、0755-82837214;传真号码:0755-82837321
4、公司住所变更后的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,原签订和履行的合
同由“深圳市潮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”继续执行;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。
因公司地址变更给您带来的不变,我们深表歉意,敬请谅解!
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,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与您保持愉快的合
作关系,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!
特此告知。
敬祝
商祺!
深圳市潮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
2013年4月22日